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餐具,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使用不合格餐具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浦口区张海山拉面馆使用的凉菜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具50只。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不规范。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2、南京市浦口区优海逛呲火锅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具50只。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过程不规范。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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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食品安全 餐具 监督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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